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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党建与业务融合案例类

休闲传媒 2024-03-18
01成果名称

洞头区检察院打造“三色党建”品牌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


02成果主体
中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支部


03成果海报


04成果视频

05成果材料

成果背景

作为“海霞精神”诞生地,百岛洞头近年来紧紧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建设“海上花园”方向,坚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传承和弘扬“海霞精神”。近年来,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,深入探索党建与检察业务相融合,创建特色党建品牌““海霞红·洞检蓝·生态绿””,以党建带业务,以业务促党建,全面加强开展党领导下的新时代检察工作,为打造“两山”实践海岛样板贡献检察力量。

成果内涵

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”,这既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充分肯定,更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更高期许和要求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护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,洞头检察积极承接海霞精神,坚持党建业务融合发展,用党性初心传承红色基因, 以海霞红为底色,践行检察蓝,守护生态绿,促进形成全社会公益保护合力。洞头检察院坚持服务大局和法律监督同谋划,党建引领和检察业务同推进,履职能力和社会治理同进步。公益诉讼为人民,党员公益为社会,通过树立党建品牌、培育党建品牌、宣传党建品牌,不断激发工作的内在活力,强化党员和检察官的角色融合,突出办案质效,服务成效,主动作为,努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特色党建品牌,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不竭动力。洞头检察依法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海洋安全、保护海洋资源、推进海洋法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,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“蓝色福祉”,为绿色生态海岛筑牢“检察公益诉讼屏障” 。

成果详实

2003年5月,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调研考察洞头时,殷切嘱托要“真正把洞头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”,并作出了“大力弘扬海霞精神”等重要指示。海霞精神是洞头最为鲜明的红色标签。洞头区检察院始终牢记习总书记的殷殷嘱托,找准“以党建促业务,以业务强党建”着力点,创新打造“海霞红·洞检蓝·生态绿”三色党建品牌,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,助力打造海上枫桥治理模式。

一、打造党建联建主平台,夯实“海霞红”铸魂根基。

一是筑牢政治优势。以“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”为工作指引,明确政治方向、坚定政治立场。充分运用党组会议“第一议题”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、专题党课、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到海霞女子民兵连纪念馆驻点培训等方式,聚焦“海霞精神”,传承红色基因。近三年共发展党员3名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名,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、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、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等活动,从严做实党风廉政工作,多年来保持检察干警零违纪违法。二是强化组织优势。始终将党建作为激发队伍潜能和战斗力的“第一引擎”,全力锻造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。先后开展“青年脱口秀”、“共富助跑、护航‘先行’”党建定向赛、对抗辩论赛等活动,提振干事激情。2022年经组织选拔,下派1名党员到渔村担任第一书记,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村附近海域常年存在非法养殖问题,通过与本院公益诉讼部门开展联合整治,督促清理该片区海域2700余亩。三是延伸密切联系群众优势。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,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。2022年以来建立党员干部挂点联系乡镇(街道)机制,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0余件。就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倾废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,追偿公益损害赔偿金27万元,同步督促清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1000余吨。并就此案向区政府作专题报告,推动全区开展建筑垃圾非法倾倒专项整治行动,会同职能部门打造建筑垃圾“监管一件事”,2023年上半年洞头区非法倾倒案发量同比下降74%。

二、聚焦能动履职主战场,厚植“洞检蓝”业务底色。一是发挥好党组示范引领作用。以“头雁领航”带动“群雁齐飞”,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走深走实。院党组围绕管党治检、办理案件、参与中心工作、理论研究等方面制定《领导干部“八个带头”要求》,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。院党组书记领办疑难复杂案件、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,班子成员2022年至今办案172件,占比42.68%。2022年以来,党组成员通过检委会等场合讲解精品案例15次,带头包案办理信访案件30余件,调解民事控告纠纷10余件,主持涉企听证会5场13家,走访企业37家,针对经营风险提出防范意见70余条。二是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。坚持用实际行动诠释洞检“铁军”精神,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700余人次“抗疫情、创文明、保平安”等系列活动。党支部组织6名青年党员成立未检普法小队,2021年以来开展法治进校园30余场,受教育学生达13000余人。与民政、妇联等党组织合作,推动建立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,2022年以来司法救助16人,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元。三是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通过开展“学典型、促发展”比学赶超活动,真正把党员的优秀标尺立起来,把党员的形象树起来。2022年以来,共有8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,3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优秀或典型案例。1名支委委员努力践行未检人的使命和社会责任,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;1名党员检察官深耕刑事检察,积极发扬“海上枫桥经验”,践行司法为民,荣获市级政法系统“最红排头兵”。

三、奏响为民服务主旋律,打造“生态绿”海岛样板。一是守护蓝天净土。聚焦扬尘污染防治,组建党员办案团队,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取证,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治违法主体40余家,大力改善海岛空气质量。聚焦废弃矿山治理,推动行政部门对裸露山体进行景观性治理和修复性治理,改进矿区利用模式。严惩非法采矿、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,追缴生态损害赔偿费520余万元。二是守护蓝色海湾。建立海湾立体化巡查机制,及时发现损害线索。建设守护蓝色海湾公益诉讼实践基地,入选全省创新基地和温州市两个健康创新案例。联合温州大学法学院建立海洋检察理论研究基地,深化合作助力海洋保护和治理。针对入侵物种“互花米草”入侵沿海红树林生态湿地公园、挤占滩涂养殖空间等问题,党员检察官发挥技能特长,使用无人机调查取证,后督促职能部门整治互花米草涉及海域面积253亩。三是守护生物资源。办理非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黑嘴鸥案,监督拆除粘网300余张,引导养殖户安装鸟类驱赶装置等替代性护苗方案,工作成效被学习强国、最高检视频公众号采编。重视渔业资源保护,升级“司法+生态修复补偿”模式,2022年以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0余次,放流鱼苗360万余尾。重视海域资源保护,开展规范养殖用海管理专项监督,促成区政府出台专项整治方案,累计督促清理违法养殖海域面积4.6万余亩,涉及网箱5700余口。重视林木资源保护,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公益诉讼,治理松林6398亩。

成果照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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